滨海新区被列为天津市政务数据分类分级试点以来,新区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工作专班,分管副区长为专班组长,各相关单位分管领导为专班成员,以《天津市政务数据分类分级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指导★★,深入研究实施方案的各类维度指标,安全有序推动新区各单位开展政务数据分类分级工作。
遵循合法合规、分类多维、分类明确、就高从严和动态调整的分类原则★,实施政务数据分类分级工作,共涉及27家单位96个业务系统的政务数据,从电子政务基础信息属性★★、数据产生方式★★★、数据汇聚方式、数据存储方式、数据结构化特征、数据共享属性和数据开放属性等必要维度进行分类★★。经分析,在系统接口数据和结构化数据方面均占比80%以上★★★,有利于政务数据的共享。
编者按★★★:为深化政务数据分类分级管理机制,推动提升政务数据精细化管理和安全保护水平,助力数字政府建设,市委网信办组织开展了政务数据分类分级试点工作。各试点单位结合实际规范有序开展政务数据分类分级工作,积极探索政务数据安全防护和开发利用的实践路径★★。现刊发各试点单位经验做法,供交流学习★★★。
一是在公共数据授权试点上,滨海新区强化数据开发利用★,依托政务数据分类分级工作基础,积极响应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试点建设★,打造出滨海新区首例公共数据产品★★★“网络货运行业保险客户画像★”★★,彰显了滨海新区在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方面的卓越成效与坚实步伐★。二是在数据赋能高质量发展上★,以推动数据要素高水平应用为主线★,发挥数据分类分级基础支撑作用,探索多元化★★★、可持续的数据要素价值释放路径,组织相关单位积极参加2024年“数据要素×”大赛★★★,在天津分赛中斩获16个项目奖和3个特色单项奖★★★,获奖数量与晋级数量均位居全市首位★★★。持续支持行业企业、数商和社会资本,整合通用、政用★★★、商用数据资源,加速提升数据供给能力★★,19家单位33个行业高质量数据入选天津市行业高质量数据集。三是在推动数据直达基层上★,积极申请共享对国务院及市级部门数据资源,切实发挥数据共享在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服务企业和群众等方面的高效便捷作用,加快推动国务院部委及各省市政务数据直达新区基层,在更多领域更大范围实现“高效办成一件事★★★”。
一是完善信息化系统前置审查标准★。对于新建政府投资信息化系统,要求工作前置,系统建设单位在项目初设中,同步实施政务数据分类分级工作,项目验收前正式提交政务数据分类分级材料★,报区级数据管理单位备案★★★,将“关口”前移★,成为此项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保障。二是夯实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试点工作基础。滨海新区在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试点工作中,与公共数据分类分级工作进行了结合★,对数据价值★★★、运营难度★★、技术路径设计提供了一定参考,在制定数据运营安全策略和保护措施方面也提供了重要依据,为探索打造授权运营新区模式奠定了良好工作基础。三是加强政务数据分类分级组织领导。明确要求各单位主抓数据工作的分管领导和部门要切实扛起相关责任,指定专人即数据专员负责此项工作★★,确保了试点工作整体连贯性,有效避免了因频繁更换工作人员而导致工作推进迟缓的情况★★。同时数据专员在长达一年的持续工作学习中★★★,对政务数据分类分级相关领域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和把握,从而切实提升了政务数据分类分级工作质效。